居家养老 居家养老是指政府和社会力量依托社区,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和精神慰藉等方面服务的一种服务形式。它是对传统家庭养老模式的补充与更新,是我国发展社区服务,建立养老服务体系的一项重要内容。在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的过程中,部分地区从出台政策、建立机构、明确任务入手,大力推进居家养老,确立了居家养老在养老服务体系中的基础性地位。
1、出台推动居家养老政策措施
北京市东城区研究制定了《东城区关于开展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的意见》以及《东城区居家养老服务政府补贴实施办法》,着重围绕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的组织架构、补贴服务内容和标准、服务模式、支撑网络、运作流程、评估监督、表彰奖励、资金保障等方面进行养老服务政策的制度化设计。房山区出台了《房山区关于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顺义区出台了《关于加强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意见》,给予月平均服务量在20户以上的居家养老服务组织每年1万元的资助,给予月平均服务量在40户以上的给予每年2万元的资助,对服务对象中有完全不能自理人员的居家养老服务组织,按完全不能自理人员实有人数给予每人每年1000元的资助。西城区出台了《关于推进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明确了居家养老服务的指导思想、任务目标、职责分工及补贴服务对象、补贴标准、资金保障等。
天津市塘沽区拟定了《关于三无、低保对象中困难老人居家服务的实施方案》,对补贴对象进行调整,扩大服务面,向10个街道的1291名“三无”、“低保”以及优抚、救济对象发放调查表,在自愿的原则下确定了856人为重点服务对象,招聘了90名服务员,开展政府购买入户服务,此项服务工作自2006年开始结止到目前累计投入资金150万元。
辽宁省鞍山市出台了《关于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鞍民发[2005]74号)和《关于规范居家养老服务资金管理和使用的通知》(鞍民发[2005] 87号),近几年较好地完成了为5000名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的目标。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出台了《关于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
浙江省宁波市先后下发了《关于促进居家养老服务规范运作的指导意见》(甬民发[2007]46号)、《关于加快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通知》(甬民发[2007]92号)和《关于推进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甬民发〔2007〕137号),对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目标、阶段任务、设施建设、规范运作等提出了明确要求。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居家养老工作操作方案》,明确了居家养老工作的指导思想,责任目标,组织建设,服务队伍建设,服务对象范围,服务内容和标准,工作流程,工作制度和要求,为加快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提供了政策指导。
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先后出台了《东湖区开展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的试行办法》、《东湖区关于全面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研究制定了《推广使用居家养老服务券的试行办法》。
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积极探索居家养老新模式,2006年制定出台了《关于全面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制定了《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规章制度》、《居家养老服务人员守则》、《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及责任分工》等各项制度。
重庆市渝中区制定出台了《关于在全区开展居家养老社会化服务的实施意见(试行)》(渝中府发[2006]55号),规划了长远目标,将生活不能完全自理的无子女或享受低保的贫困老人全部纳入居家养老服务范围,不断满足社会老人居家养老的需求。重庆市2006年制发了《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城镇居家养老社会化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对全市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服务对象、服务形式、服务内容及工作措施做了明确的规定,促进了居家养老社会化服务工作在全市逐步开展。
广西省柳州市在实践中结合具体情况,制定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制度》、《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对象范围》、《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居家养老的服务内容,以个性化管理、柔情性服务为居家养老对象服务。
2、建立居家养老指导或者服务机构
北京市房山区在居委会成立了居家养老服务站,由中介组织承担服务项目开展居家养老服务活动。顺义区成立了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搭建区级居家养老服务平台。在城市社区成立了6个居家养老服务站,在农村成立了10家民办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积极开展日间照料、代购物品、送餐服务、健康咨询等为老服务项目。西城区在区和街分别成立了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全区152个社区居委会都建立了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站。
天津市塘沽区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对全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进行宏观调控、政策指导,严格审批程序,实时对服务质量做出评估;街道养老服务中心组织综合服务项目,因地制宜地为居家老人提供服务;养老服务站对困难老年人家庭状况开展调查、核实,对服务质量进行反馈。
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居家养老组织共分三层基本单位:一是“街道居家养老院”,院长由街道主管民政工作副主任担任,主要负责研究制定居家养老工作的计划、实施措施;制定相关制度;负责双方签订协议以及对养护员调配、考核培训等工作。二是“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站长由社区居委会主任兼任,主要负责采集相关信息,对养护员进行管理及征求意见等工作,并负责各项制度的落实和对日常工作的监督检查。三是“家庭养老院”,设在老人的家中,由养护员和养护对象组成。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成立了居家养老指导组,各街道在老年服务中心指定了居家养老服务指导员,各社区居委会在社区老年服务站明确了具体服务,并在社区老年服务站的具体安排下入户服务。
辽宁省大连市甘子井区在区建立社区居家养老指导中心(设在社会事务科),对各街道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进行指导;在15个街道建立了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并组建居家养老服务社(托老中心),具体实施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在120个社区按照社区养老体系建设要求,设置了 “两站一所”(居家养老服务站、医疗服务站、托老服务所)。大连市沙河口区在区成立居家养老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是制定相应政策和管理制度,组织协调居家养老管理服务、审批养老和公益岗位资金发放。并把居家养老与社会机构养老等同,予以重点指导服务。在街道成立居家养老管理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是居家养老的入户调查、养护对象审核报批、培训管理养护人员等日常管理工作和组织养老服务义工和志愿者队伍开展活动。在社区居委会成立居家养老服务站。由辖区老党员、退休职工、居民代表组成居家养老“检查小组”,依据居家养老管理办法和养护员职责,入户了解服务情况,定期检查由养护员每月填写并由养护对象签字的《家庭收支明细账》和《服务日记》等,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2007年初依托社区公共服务用房在各社区建立了社区养老服务站。服务站站长由社区居民委员会副主任或委员担任,各社区低保专干负责信息采集、服务对接、质量监管等工作,服务对象以居住在朝阳区的“三无”、“空巢”、特困、优抚对象、残疾、无自理能力、高龄(80以上)老人为主。长春市以市政府办公厅文件形式出台了《关于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的实施意见》,各区制定了《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及管理暂行办法》。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成立了居家养老服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主要是对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进行综合协调、指导、监督、检查以及政府购买养老服务资金的筹措与使用。街道办事处建立了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负责整合辖区内养老资源,组织各种文体活动,协调志愿者队伍的义务服务,反馈为老服务需求。社区建立了居家养老服务站,负责组织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上海市浦东新区2002年成立了民非性质的区级居家养老指导中心,并逐步在街道、镇建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居家养老服务社。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积极开展政社合作,委托居家养老指导中心负责指导全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评估、服务管理等具体事务,积极推进居家养老服务的专业化发展。
江苏省苏州市金闾区2006年成立了区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站三级养老服务管理和服务网络。无锡市构建了上下结合三位一体的的居家养老服务组织网络。市、区民政部门作为领导机构,负责制定政策和宏观监控;街道(镇)作为组织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服务人员的培训和考核等管理;街道(镇)、社区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养老机构、日托站等作为服务机构,主要提供各类具体服务需求。到2008年底,全市共建立了132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实现了城区居家养老机构全覆盖,居家养老服务组织网络基本建立。苏州市区(市)建立居家养老指导中心、街道(镇)建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社区(村)建立居家养老服务站三级联网为居家老人提供服务。
浙江省杭州市建立了区、街、社区三级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并实现联网。区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设在民政局,主要承担全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宏观指导、政策制定、综合协调以及居家养老专项资金的调配和使用;街道建立了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负责整合辖区内养老资源和居家养老服务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举办各种大型文体活动和教育培训,维护老年人的权益;社区则建立了居家养老服务站,具体负责落实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组织实施,为本社区老年人提供信息联络和具体服务。
湖北省黄石市黄石港区提供资金25万元,建成20个居家养老服务站,扶持居家养老服务。武汉市江汉区设立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对全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进行宏观调控、政策指导,负责全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具体指导、服务审批、监督管理、评比评估。湖北省打造三级机构平台。一是县级民政部门成立养老服务指导机构。对养老服务工作进行宏观调控、政策指导、综合协调等。二是街道成立养老服务指导中心。依托街道社区服务中心,设立养老服务窗口,负责掌握整合辖区内养老资源、培训服务人员、宣传以及评估监督等工作。三是社区成立养老服务站。在社区居委会的指导和监督下,由社会中介组织以市场化方式运作,负责建立和管理社区老年人服务需求档案、招聘服务人员等工作。
甘肃省兰州市重视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各区都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城关区政府制定了《城关区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民政、财政、劳动、卫生、体育、文化等各有关部门和街道的职责。各社区成立了以社区主任为组长,社区民政专干、残联专干及服务人员为成员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站。柳北区政府成立了社区居家养老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民政工作的副区长担任,成员由区机关相关职能部门及街道办事处主任担任。各试点社区成立了社区主任为站长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下设五个服务小组,即:特别服务组、帮扶服务组、日常服务组、文化娱乐组、综合服务组,每个组都有明确的职责和分工,形成了网络化的工作服务体系。
新疆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在街道成立了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负责属地养老服务社会化工作的组织推进;在社区成立了社区助老服务所,负责落实各项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广泛发动社区志愿者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心理慰藉等服务,初步形成了社会化的组织服务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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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保定老年网 作者:刘晓侠